四、筆試 教師類崗位人員筆試內(nèi)容為《教師類崗位XX科目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督處燁悕徫籜X科目專業(yè)知識》考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教育綜合知識》主要涵蓋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時事政治等內(nèi)容!督處燁悕徫籜X科目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7:3的比例折合成為筆試總成績(均為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 其他崗位人員筆試內(nèi)容為《其他崗位XX科目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镀渌麔徫籜X科目專業(yè)知識》考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教育綜合知識》主要涵蓋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時事政治等內(nèi)容!镀渌麔徫籜X科目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7∶3的比例折合成為筆試總成績(均為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 筆試時間:2018年5月19日 上午:9︰00—11︰00:《教育綜合知識》 下午:14︰00—16︰30:《教師類崗位XX科目專業(yè)知識》、《其他崗位XX科目專業(yè)知識》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均應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核減后仍無法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考務費。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必須對報名提供的信息負責。資格審查由湘鄉(xiāng)市教育局負責,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所在學校填寫完整、蓋章的就業(yè)推薦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等證件原件。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和自動放棄資格審查的,根據(jù)各招聘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國(境)外的學歷須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通過學歷認證的,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六、面試 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兩科筆試成績(即《教育綜合知識》占30%,《教師類崗位XX科目專業(yè)知識》或《其他崗位XX科目專業(yè)知識》占70%)合成筆試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筆試總成績相同,按《專業(yè)知識》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與面試考生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教師類崗位面試為試教。 其他崗位人員面試為結構化面試。 七、體檢 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體檢,否則取消體檢資格。從參加同一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即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按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相同,按《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如體檢有不合格或缺席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相同,按《專業(yè)知識》成績),遞補不超過兩次。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鄉(xiāng)市教育局負責。考察環(huán)節(jié)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疾飙h(huán)節(jié)中放棄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網(wǎng)、中國湘鄉(xiāng)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按規(guī)定程序、按時辦理聘用及入編登記手續(xù)。但在8月31日之前必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安排到中、小學校的聘用人員實行同一招聘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的分配辦法(招聘公告中指明具體學校的除外),具體的分配去向及辦法見《2018年中、小學教師類崗位聘用人員分配去向及辦法》(附件3),并在聘用崗位工作五年。 十一、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湘鄉(xiāng)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湘鄉(xiāng)市教育局人事股0731—56782729 2018年湘鄉(xiāng)市教育局事業(yè)單位其他崗位招聘計劃與崗位表 2018年湘鄉(xiāng)市中、小學教師類崗位聘用人員分配去向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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