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并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生填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錄用方式 經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xù)。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十、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首輪招錄工作結束后,根據招錄單位職位的空缺情況和實際需求,于2017年5月在公務員招錄筆試合格考生中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十一、其他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64378292 殘疾人專項招錄政策咨詢電話:56386733 考務咨詢電話:6196908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34-6 監(jiān)督電話:64333772 各招錄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lián)系人詳見《上海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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