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于5月中旬向社會公布,應試人員可通過語音查分平臺16887777查詢,也可通過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金昌市人民政府網站和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五、資格復審 市考錄辦在面試前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對應試人員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按照職位條件進行資格復審。本環(huán)節(jié)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要嚴格執(zhí)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201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后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招錄單位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應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yōu)榱阏,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市考錄辦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對永昌縣(插花型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等機關專業(yè)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報經省考錄辦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采取核減招錄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市考錄辦對擬定進行合并的職位,報省考錄辦審定,對于審定后的職位由省、市考錄辦公布職位合并方案。市考錄辦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以及面試時間、地點、所帶證件、要求和聯系電話等事項,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網站和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應試人員根據網站公布的信息按時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七、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警察職位的,體檢前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上述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阏撸坏脜⒓樱。體能測評工作由市考錄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組織進行,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應及時關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的有關體能測評通知。 八、考試總成績確定 應試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九、體檢 市考錄辦根據應試人員的最終成績和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必須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