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筆試 本次考錄工作,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招錄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1∶5。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17個插花型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yè)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其開考比例報經“省考錄領導小組”審定后可適當降低,按照《甘肅省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公務員考錄報考條件辦法》(甘人社通〔2014〕480號)執(zhí)行。 。ㄒ唬┕P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ǘ┕P試地點 以準考證為準。 。ㄈ┕P試時間 2016年4月23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四)攜帶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身份證遺失的應試人員,應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應試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ㄎ澹┏煽儾樵 筆試成績于5月中旬公布,應試人員可通過語音查分平臺16887777查詢,也可在省人社廳網站查詢。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市考錄辦根據(jù)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應試人員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證明材料等,按照職位條件進行資格復審。本環(huán)節(jié)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要嚴格執(zhí)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201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后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市考錄辦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jù)應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yōu)榱阏,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市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經“省考錄辦”審核,采取核減招錄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市考錄辦分別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以及面試時間、地點、所帶證件及相關要求等事項在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