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要求,現(xiàn)就廣州市職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對象 本次考試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4分。我市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入圍資格審核對象按1:5比例,其他職位入圍資格審核對象按1:3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筆試合格考生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資格審核對象。 (二)資格審核要求及材料 本次資格審核采用網上審核方式進行,入圍資格審核對象需在4月12日前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傳相關審核材料。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警察職位考生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其他職位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警察職位已擴大入圍審核人員比例,因上述原因出現(xiàn)體能測評人選空缺時不再進行遞補;其他職位因上述原因導致面試名額空缺的職位,招錄機關可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審核對象。需補充材料的人員或遞補審核對象在接到遞補通知之日起2天內上傳相關審核材料。 審核材料如下: 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1. 有效居民身份證 2. 報名登記表(該表需在報名系統(tǒng)下載核準后簽名) 3. 學生證(如學生證已注銷則不需提供) 4. 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如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則須提供相應證書替代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5. 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其他人員: 1. 有效居民身份證 2. 報名登記表(該表需在報名系統(tǒng)下載核準后簽名) 3. 學歷證書 4. 學位證書 5. 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 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須取得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 報考要求具有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職)業(yè)資格、外語水平、政治面貌等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3. 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4. 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身份(定義見公告報考指南第18點)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在廣州市服務或廣州市戶籍(生源)、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相關材料和以下證明材料: 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5.以“退役大學生士兵”身份(定義見公告報考指南第18點)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退出現(xiàn)役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在廣州市入伍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書等)或廣州市戶籍(生源)證明材料。 6.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的),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相近專業(yè)報考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國(境)內學歷考生,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課程對比情況證明、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國(境)外學歷考生,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證明。 7. 2021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同時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不具備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需提供廣東省戶籍(生源)證明材料。 9.除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外,其他人員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職位,需提供相關應屆畢業(yè)生證明材料(如未就業(yè)證明、離職證明、社保繳交證明等材料)。 二、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還須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時需攜帶本人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各招錄機關體能測評具體安排詳見附件1—4,體能測評有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5,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鑒于體能測評有一定的淘汰率,我市體能測評人數(shù)在筆試合格考生自愿的基礎上按招錄人數(shù)1:5比例組織。因擴大比例而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考生是作為預備遞補人員參與本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在資格審核時須簽訂《廣東省2021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附件6,自行下載打印,簽名后作為資格審核資料上傳),該類考生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才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三、面試的時間、地點 面試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部署,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及有關安排事項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密切關注廣州黨建網和各招錄機關網站的相關信息。 四、其他要求 本次考錄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全部考生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參加體能測評�?忌毘鍪尽盎浛荡a”或“穗康碼”等健康通行碼綠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當?shù)刂笓]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體能測評前14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體能測評。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體能測評工作時間調整的,我們將及時在廣州黨建網等網站發(fā)布公告。 附件: 1.公安系統(tǒng)體能測評安排 2.法院系統(tǒng)體能測評安排 3.檢察院系統(tǒng)體能測評安排 4.司法行政系統(tǒng)體能測評安排 5.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6.《廣東省2021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 7.廣州市各單位聯(lián)系方式
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2021年4月8日
考德上教育“超粵密訓營” 14天改變計劃,穩(wěn)步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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