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資格審查 各招聘學校根據(jù)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八、組織考試 1、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jīng)報請株洲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18年1月18日、19日。 考試地點:湖南師范大學 3、考試方式:考試分為答辯和說課兩個環(huán)節(jié)。 (1)答辯:答辯時量為3分鐘,答辯總分為100分。答辯設最低分數(shù)線,答辯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進入說課環(huán)節(jié)。 (2)說課:答辯成績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進入說課環(huán)節(jié),說課時量為10分鐘,說課的備課時量為40分鐘,說課成績滿分為100分。 4、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答辯成績×20%+說課成績×80% 答辯、說課、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說課成績高的排前,說課成績也相同的,則加試筆試,以加試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九、體檢考察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依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應聘人員提供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證件原件及個人檔案)。有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共1次。 十、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wǎng)”、“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醴陵教育信息網(wǎng)”和“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十二、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三、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3289948 (中共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醴陵市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高中、中職教師計劃及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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