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榮昌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個事業(yè)單位7名事業(yè)單位人員,其中專業(yè)技術人員5名,職員2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榮昌縣2013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22日,即1977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附件1); 5.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截止在報名前,按照崗位條件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7.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xié)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在確定面試、體檢、考察對象時,按報考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作崗位間調劑。 (一)報名時間 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 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底樓大廳(榮昌縣昌州街道中段75號),咨詢電話:023-46773431。 (三)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持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正式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經榮昌縣人力社保局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 (四)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繳款收據于2013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榮昌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科(4-6室)領取《準考證》,可委托他人代領,但需同時提供領取人的身份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試 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荚嚪譃楣P試和面試。 (一)筆試 1.時間及地點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9月7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 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3年下半年新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專業(yè)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3年下半年新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為準),滿分各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