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照綜合知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1:5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7月15日-7月16日 資格復審地點: 省分析科學研究院:太原市平陽路北園街17號 省科技廳信息中心:太原市迎澤大街366號906室 省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太原市迎澤大街366號907室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通知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 4、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 5、已就業(yè)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職工,同意報考),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在本單位); 6、職位要求獲得相關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9、考生本人2張2吋紅底近期免冠照片; 10、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聯系電話: 省分析科學研究院聯系人:馬嘯 電話: 0351-5281291 省科技廳信息中心聯系人:付裕峰 電話: 0351-4062344-8031 省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孟棫樸 電話:0351-4049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