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以及《遵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事業(yè)單位2013年進人計劃,經綏陽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特制定綏陽縣2013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一、招聘單位、人數、職位及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單位、人數、職位 綏陽縣事業(yè)單位此次共計劃招聘人員153名,詳見《綏陽縣2013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一)、(二)、(三)、(四)(見附件)。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中專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 6.年齡:18周歲以上(1995年5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7.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非2013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5.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被司法機關確定的犯罪嫌疑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受黨紀處分在影響期內和未解除政紀處分的人員; 8.綏陽縣行政事業(yè)單位非工勤類正式工作人員; 9.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發(fā)布招考簡章 5月中旬,通過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yrs.gov.cn)、綏陽門戶網(www.zgsy.gov.cn/)及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網站(http://rsj.suiyang.gov.cn/)等發(fā)布招考簡章。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人員的報名組織工作,由綏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考辦)負責,招考辦公室設在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 報名方式 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報名時間內到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5月23日—26日,具體時間為每天9:00—16:30。 報名地點: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綏陽縣洋川鎮(zhèn)樂天路131號)。 (三)注意事項 1.報名資格審查須提交的資料: (1)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應屆畢業(yè)生須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必須書面承諾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提供的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必須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不能按時提供或提供的證書與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資格。 (5)正在考取醫(yī)師、教師資格以及其他資格的考生(應屆畢業(yè)生除外),在報名時如不能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資格證書的,必須書面承諾在政審期間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審核,不能按時提供或提供的證書與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資格。 (6)報考定向招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以上四項目簡稱“基層服務項目”)職位的考生,必須是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綏陽縣服務,并且服務期連續(xù)或累計滿兩年及以上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我縣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 (7)報考定向招考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職位的人員必須是綏陽縣在任村干部,任職必須滿1年以上,報名時需提供任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或鄉(xiāng)(鎮(zhèn))黨委、縣委組織部的證明材料。 若“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又是在職村干部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考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職位。 (8)外縣在職人員報考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9)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2.報名人員須填寫《綏陽縣2013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2份,填寫內容要真實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寫錯誤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責任自負。報名時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張!秷竺怼诽顚懞蠼徽衅竼挝换蛑鞴懿块T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合格并繳費的考生始具考試資格。報名費根據黔價費〔2010〕55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收取100元。 (四)報名及其他事項 1.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2.招聘職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縣招考辦在綏陽門戶網及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網站進行公示。 3.報考人員原報考的職位被取消后,若本人申請,經縣招考辦公室同意后,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招聘職位參加考試。 4.所有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在整個報考過程中必須真實、準確、一致。 5.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一律不進行遞補。 四、考試 (一)考試形式 考試分不同形式進行: 1.表(一)招聘職位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表(二)招聘職位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表(三)招聘職位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不面試)的方式進行。 4.表(四)特殊招聘職位采取面試和筆試《綜合知識》(先面試后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具體招聘職位考試形式見《綏陽縣2013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一)、(二)、(三)、(四)。 (二)考試內容 1.筆試內容:《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綜合知識》考試范圍:政治理論與政策、事業(yè)單位與職業(yè)道德、行政管理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科技人文基礎知識及我國基本國情等;《專業(yè)知識》考試范圍:招聘職位所需相關專業(yè)知識。 2.面試內容:綜合協(xié)調、專業(yè)技能、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等方面的知識。 (三)分值構成 總的考試實行100分制,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考試的職位:筆試成績占60%(其中《綜合知識》40%,《專業(yè)知識》占60%),面試成績占40%,綜合計入考試總成績。 2.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考試的職位:筆試《綜合知識》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綜合計入考試總成績。 3.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不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的職位:《綜合知識》成績占40%,《專業(yè)知識》成績占60%,綜合計入考試總成績。 4.采取面試和筆試《綜合知識》相結合方式進行考試的特殊職位: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綜合計入考試總成績。 (四)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由縣招考辦負責統(tǒng)一組織命題、制卷、評卷等工作。 1.表(一)、(二)、(三)招聘職位的考生,報名審核通過后,即可參加筆試考試。 2.表(四)特殊招聘職位的考生,先面試后再按招聘職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筆試的人員,如遇同一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名次末尾并列的,同時進入筆試考試。 3.筆試時間:2013年6月15日 上午:9:00—11:00 《綜合知識》 下午:14:30—17:00 《專業(yè)知識》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考生筆試要求: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經查驗與參考本人相符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五)面試 1.表(一)、(二)、(三)招聘職位: (1)面試考生的確定:根據報考職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如遇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2013年6月29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3)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表(四)特殊招聘職位:此類職位先進行面試后進行筆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臨時通知,面試時間在6月15日前)。 考生進入候考室時要求: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經查驗與參考本人相符后,方能進入候考室候考。 (六)考試其他事項 1.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3年6月13日—14日,每天9:00—17:00。 2.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表[四]特殊招聘職位除外):2013年6月27日—28日,每天9:00—17:00 3.領取筆試、面試準考證地點: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綏陽縣洋川鎮(zhèn)樂天路131號)。 4.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本次筆試或面試考試。 五、體檢 (一)體檢考生的確定 1.通過考試的考生,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實際招考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考計劃數僅為1:1的,其筆試《綜合知識》成績必須高于本次招考所有參考人員筆試《綜合知識》平均成績,方能進入體檢(表[四]特殊職位除外)。 2.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人員: (1)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的職位: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筆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筆試成績中《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筆試成績中《專業(yè)知識》成績仍然出現并列,則重新進行《專業(yè)知識》考試,按新《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2)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的職位:筆試《綜合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筆試《綜合知識》成績仍然出現并列的,則重新進行《綜合知識》考試,按新的《綜合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3)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不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的職位:《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專業(yè)知識》成績仍然出現并列的,則重新進行《專業(yè)知識》考試,按新的《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4)采取面試和筆試《綜合知識》相結合方式進行考試的特殊職位: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然出現并列的,則重新進行面試,按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二)體檢復查 體檢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公室同意,可復查一次。 (三)體檢標準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與《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執(zhí)行(試行)》進行體檢。 (四)體檢費用 體檢費用考生自理,由體檢醫(yī)院按照體檢收費規(guī)定進行收取。 (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生進入候檢室時要求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報考崗位需進行面試的考生)或筆試準考證(報考崗位不進行面試的考生),經查驗與參考本人相符后,方能進入候檢室候檢。 六、考核(政審) (一)考核(政審)考生的確定 體檢合格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在縣招考辦公室的統(tǒng)一領導和安排下,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政審)工作。 (二)考核內容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對應屆畢業(yè)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現為主,對往屆畢業(yè)生以社會考察為主,對在職工作人員以所在單位工作表現為主。 (三)在考核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權限,經縣招考辦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違法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6.在職人員在考核(政審)期間不能如實提供本人人事檔案的; 7.按照《招考簡章》不得報考的人員; 8.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七、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綏陽門戶網和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網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 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核實處理。 八、擇崗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進行限時自主擇崗,需要進行擇崗的職位詳見《綏陽縣2013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二)、(三)。如不按時參加限時自主擇崗的,視為自動放棄擇崗,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對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的,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將相關資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與新聘人員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并進行考核,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報主管部門審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二)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嚴肅招聘程序和紀律 (一)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遵守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的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重處: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反聘用規(guī)定和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的各類人員招考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按照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xié)、紀檢監(jiān)察、新聞單位、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及時受理社會舉報,如有工作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等程序中違紀違規(guī)的,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從嚴從重處理。 招聘工作期間,各項相關事宜由縣招考辦公室在綏陽門戶網上和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網站上發(fā)布,不另行通知。在規(guī)定時限內不按時領取準考證或不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擇崗、聘用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 本簡章由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簡章未盡事宜由綏陽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若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2-6363062(縣招考辦) 監(jiān)督電話:0852-6363201(縣紀委) 綏陽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領導小組
2013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