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 考查報考者時事政治、法律基礎、公共行政與行政務實等方面的知識水平,綜合評級其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從事公共管理服務機構日常工作所需知識、素質和潛在能力。 二、考試科目和結構 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開始采用筆試(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20分。 三、考試題型介紹 1.分析推理題:每小題給出一段陳述,這段陳述被假設是正確的、不容質疑的,根據(jù)這段陳述,從所給的選項中選出最符合題意的一項。 2.單項選擇題:每題給出的4個選項中,只有1個選項最符合題意的,選出正確的選項。 3.多項選擇題:每題給出4個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選項是符合題意的,選出全部的正確選項。 4.判斷題:對給出命題的正確性作出判斷 5.案例分析題:分析案例材料,并根據(jù)題目要求回答問題。 6.文書寫作題:根據(jù)給定材料按常用公文格式的要求擬寫公文,或對題目給出公文進行改錯,使之符合常用公文格式。 7.材料作文題:閱讀材料,根據(jù)題目要求寫作。 四、作答要求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客觀性試題必須作答在客觀題答題卡上,報考者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客觀題答題卡上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科目代碼和在客觀題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上一律無效。 主觀性試題必須作答在主觀題答題卡上。報考者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主觀題答題卡上填寫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和科目代碼,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科目代碼,然后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主觀題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鉛筆作答的一律無效。 五、考試內容 第一部分 時事政治: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科學發(fā)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十八大以來黨的重大路線、方針、政策和相關政治理論,上海市情相關知識,近一年來重大時事(2013年6月至今)。 第二部分 法律基礎:法律一般原理、憲法、行政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公務員法)。 第三部分 公告行政:公告行政概述、行政組織與行政體制、公共政策、行政倫理、行政方法、行政效能。 第四部分 行政實務:黨政公文基礎知識、黨政公文寫作和處理。
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 201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