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5〕18號)精神,經研究,現(xiàn)就2015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 關于年齡、年限的計算問題 (一)年齡計算 以報名日期計算。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為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間出生。 其他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 (二)年限計算 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如:職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滿2年。 二、 關于學歷的問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司法警察、法醫(yī)等職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含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學歷)。 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其第二學位的專業(yè)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yè)要求的職位。 2015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在臺灣高等學校接受學歷教育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大陸學生)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國(境)內高校往屆畢業(yè)生需進行學歷證書認證的,可到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辦理,網址:http://www.jsbys.com.cn。 三、 關于“基層工作經歷”的有關問題 。ㄒ唬盎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累計兩年以上。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 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ǘ┰诨鶎狱h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xié)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ㄈ┚哂谢鶎庸ぷ鹘洑v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相應職位。 四、 關于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報考問題 。ㄒ唬┯蓢遥ㄊ。┙逃姓块T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y(tǒng)一招生考試,按規(guī)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 。ǘ┰谲婈牱燮陂g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三)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可核驗),可以報考。 五、 關于師范類畢業(yè)生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報考問題 本省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可以報考,外省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需學校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方可報考。在職中小學教師允許報考,但必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上述材料具體何時提供,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各招錄主管機關根據(jù)資格復審情況確定。 六、 關于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報考問題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憑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職位。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兩年內,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七、 關于大學生村官的報考問題 本市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本市村(社區(qū))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也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未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其中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可報考全省“94”—“96”職位;市選聘大學生村官,報考本市“94”—“96”職位。 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聘期內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在縣(市、區(qū))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相關證明。 八、 關于尚未就業(yè)、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報考身份問題 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市招考簡章有特別說明的,按該市簡章報考)。 九、 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考生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要與報名時登記的身份證姓名、身份證號碼一致。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否則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十、 關于回避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