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http://www.hnyx.gov.cn/c5638/20240327/i2179254.html 報名時間: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 筆試內容:教育法律法規(guī)、師德師風、教育學、心理學等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等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攸縣教育系統(tǒng)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縣外選調在編在崗教師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span>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二、選調計劃 選調縣外在編在崗教師20名,其中高中教師14名、初中教師6名。 三、選調條件 (一)縣外在編在崗教師; (二)本公告發(fā)布之日或高考時本人戶口在攸縣;或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其配偶戶口在攸縣; (三)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和道德品質,身體健康,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初中教師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高中教師具有高中教師資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當地明確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違規(guī)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檔次的(因試用期內考核為“不確定檔次”的視同合格);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 選調公告通過攸縣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發(fā)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報名不組織集中報名,自本公告發(fā)布后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開始報名,截止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報名前可致電0733-24223810預約報名。 2.報名地點:攸縣教育局政工股(攸縣發(fā)展中心1012室)!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以及電話和網上報名等其他形式報名。 4.資格初審:報名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不合格者不接受報名。 5.報名材料:①本人下載填寫《縣外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調入)申請表》(附件1)、《承諾書》(附件2);②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③本公告發(fā)布之日戶口在攸縣的,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高考時本人戶口在攸縣的,提供高考報名登記表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其配偶戶口在攸縣的,提供其配偶戶口簿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④2張一寸彩色照片。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形式,總分100分。 1.筆試內容、時長。本次筆試內容不分崗位和科目,筆試內容統(tǒng)一為教育法律法規(guī)、師德師風、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文化常識。筆試時長為120分鐘。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為準。報考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組織考察 1.入圍考察方式。本次選調不設開考比例,設置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考察對象。 ①當初中教師或高中教師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均多于選調計劃時,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分別確定高中教師、初中教師的考察對象。 ②當高中教師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不足14人時,所剩的計劃調劑到初中教師選調計劃;當初中教師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不足6人時,所剩的計劃調劑到高中教師選調計劃。調劑后,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2.考察方式。①考察組根據有關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②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核,發(fā)現考察對象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遞補 有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根據考試成績按高中教師、初中教師崗位分別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聘用 1.確定擬選調人員。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攸縣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選調人員有反映的,由教育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2.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及入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學校任教,被聘用人員不服從安排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3.明確服務期限。被聘用教師在攸縣至少服務五年。 五、特別提示 1.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選調方概不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本次縣外選調在編在崗教師政策由攸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六、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4223810(吳老師) 咨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 下午14:30—17:30 地 址:攸縣發(fā)展中心1012室(十樓) 監(jiān)督電話:0731-24228766攸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 1.縣外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調入)申請表 2.承諾書
攸縣教育局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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