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考試內容、科目、方式及時間
第十一條 考試內容 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yè)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yè)道德、法律法規(guī)知識、科學文化素養(yǎng)、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教師資格考試不指定教材,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信息請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下載。 第十二條 考試時間、類別和科目 我省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每年組織一次,安排在11月舉行(當年的具體考試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公告)?荚囶悇e和科目安排如下: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二、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五、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六、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和實習指導教師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皩W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納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進行考查。 第十三條 考試方式 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分別為120分鐘,主要采用紙筆考試和計算機考試兩種方式進行。筆試采取的具體方式,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要求和我省實際選擇,報省教育廳同意后確定。試點階段暫采用紙筆考試方式,考生在答題卡上使用2B鉛筆填涂和簽字筆答題兩種方式完成答題。
第四章 工作人員選聘與培訓
第十四條 工作人員選聘 一、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要根據考試的規(guī)模充實人員配置,加強隊伍建設,配備與考務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職與兼職結合的考試工作人員,并保護其合法權益。 二、考試工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思想品德良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規(guī)定,熟悉考試業(yè)務,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 三、省教育考試院按計劃培訓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考務工作人員,確保其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回避制度。專職考試工作人員如有直系親屬參加當次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應回避接觸試卷、答案及評分參考(含答題卡);兼職人員如有直系親屬參加當次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不得參加當次的考試工作。 五、省教育考試院和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有權統(tǒng)一調派巡視員、監(jiān)考員。 第十五條 培訓 監(jiān)考員及考試工作人員要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培訓時間不少于120分鐘。 培訓工作由主考或副主考主持,負責對監(jiān)考員和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guī)和紀律教育,講解考試實施程序,試卷領取、回收和密封要求,遲到和違紀違規(guī)考生處理辦法,考試偶發(fā)事件處理以及履行工作職責的要求等。
第五章 試卷的印制、運送與保管
第十六條 試卷印制 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試卷、答題卡(以下簡稱“試卷”)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統(tǒng)一印刷。 第十七條 教育部考試中心通過機要部門或專車將試卷發(fā)往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合格保密室。 第十八條 試卷分發(fā)、領取、運送、保管要求 試卷的保管、交接、運送等環(huán)節(jié)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并做好相關記錄。 一、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省教育考試院指定地點領取試卷,并在規(guī)定區(qū)域內開展工作。參與領取試卷的人員要求身體健康、工作認真、吃苦耐勞并有國家正式工作人員身份。領取試卷要由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保密負責人帶隊,有公安(武警)人員參加,一輛車3人以上押運,兩輛車以上押運時按每車不少于2人配備。任何情況下運送途中試卷現(xiàn)場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嚴禁搭乘與試卷運送無關的人員,或者搭載與試卷運送無關的物品。 二、分發(fā)試卷的場所必須有監(jiān)控,或用錄像設備進行全程錄像。領取試卷時要將試卷及其它相關材料分科清點,并歸類打包。 三、領取試卷時要對試卷逐袋進行外觀驗收,內容主要包括:試卷袋塑料薄膜及袋口密封是否良好,試卷、答題卡袋密封條粘貼是否牢固,試卷、答題卡袋字體印刷是否清晰以及科目、數量是否正確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無誤后簽字確認。 四、運送試卷要使用車況及密封良好的車輛。車輛裝載試卷完畢后,要按規(guī)定對車輛的密封情況進行檢查。 五、向省教育考試院送交答卷和答題卡時,要對裝載答卷和答題卡的車廂門進行有效鎖閉。車輛行駛途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開啟車廂門。 六、試卷一律存放在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的國家教育統(tǒng)一考試保密室。存放期間,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要加強對保密室的管理。 (一)試卷(答卷)保密室門鎖和存放試卷的鐵柜鑰匙由2人分別保管并共同開啟。在保管試卷(答卷)期間,應安排3人以上24小時保衛(wèi)值班,并保證任何時候不少于2人;交接班時要如實填寫《保密室值班日志》。值班期間禁止會客、睡覺、吸煙、飲酒等活動,注意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盜工作,確保試卷的絕對安全。無關人員任何情況下不得進入存放試卷的保密室。 (二)考試工作人員如有必要進入存放試卷的保密室,須同時2人或2人以上。 (三)不得從存放試卷的保密室向外攜帶任何物品(發(fā)卷時除外)。必須攜帶的,須經保密負責人同意,明確攜帶物品的種類,并由保衛(wèi)人員核對,詳細記錄在案。 (四)試卷進入保密室后,要對保密室實行24小時監(jiān)控錄像,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蓋,并由同級教育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實施6小時回放審看制度,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務必在第一時間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