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要求,現(xiàn)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9月1日至9月10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部門及電話 部門:西青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22-27392297。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shù)剜]戳時間為準)。 2.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3.受理部門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附件下載: 2015年西青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公示.xls
西青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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