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師范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傳統優(yōu)良的省屬重點大學,其前身是誕生于1938年的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師范學院。建校70余年來,學校恪守西南聯大“剛毅堅卓”的校訓,形成了“學高身正、明德睿智”的校風。學校擁有文、史、哲、法、教、管、理、工、經濟、藝術10大學科門類,已形成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職業(yè)教育、留學生教育的人才培養(yǎng)形式,構建了博士后、博士、碩士 本科教育完整的人才培養(yǎng)體系。是全國首批招收和培養(yǎng)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24所試點高校之一。 學,F有教職工22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1600余人,教授、副教授近700人,擁有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32人,云南省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云南省特殊津貼專家32人,入選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2人,國家“百千萬工程”2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師獎”2人,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培養(yǎng)計劃”7人,中科院“西部之光”項目培養(yǎng)計劃人才7人,全國教育系統勞動模范、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yōu)秀教師13人,全國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主要專家2人,云南省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才54人,創(chuàng)新人才2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云南省教學名師12人。 根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指導意見》(云教人【2005】39號)和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92號)的相關規(guī)定,經學校研究并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同意,我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碩士及以下畢業(yè)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應聘學生專職輔導員及團委、學生工作處工作人員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取得高級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不超過45周歲;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我校2013年面向全國進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合計170人。具體崗位見附表。 我校熱忱歡迎各類博士、雙高及高端人才加盟我校,具有博士學位及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才,常年進行招聘。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 5月20日起至2013年6月10日止; (二)報名方式:(1)登錄云南師范大學網站或人事處網頁在《云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系統》中報名,網址:http://hr.rsc.ynnu.edu.cn,詳細填寫個人信息及上傳照片,信息不全者按審查不合格處理。報名時上傳相應證件掃描件,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推薦表等相關證件、證書。 (2)通過人事處郵箱:rsc@ynnu.edu.cn進行電子郵件報名,須填寫《云南師范大學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云南師范大學招聘申請審批表》,附個人應聘電子簡歷及相關附件材料的掃描件。 留學回國人員須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原件的審驗放到考核階段進行。 (三)材料及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紙質簡歷。符合招聘崗位學歷、學位及專業(yè)要求的應聘人員須同時通過以上兩種途徑進行報名,因報名方式不完備所導致的疏漏,結果由個人自行承擔。 (四)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及學校職能部門嚴格按照招聘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有虛假信息及隱瞞實際情況者,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云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上公布,并由各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本人,請應聘者注意保持電話暢通。 四、考核及聘用 (一)筆試 碩士及以下學歷人員必須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知識,不指定復習教材。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且符合崗位要求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開考,筆試人數不足1:3的規(guī)定比例,招聘崗位空缺(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的個別急需、緊缺崗位除外)。 筆試在資格審查結束10個工作日內進行,滿分100分,具體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直接進入面試考核(含各類高端人才引進)。進入面試人員中有放棄面試情況的,可依次增補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由專業(yè)面試和綜合面試組成。采取試講 答辯、情境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在云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上公布,具體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三)考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研究生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人數等額進行考核。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通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體檢合格者學校進行綜合審核,提出擬聘建議人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