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已經(jīng)公布,部分職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根據(jù)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劑的原則和條件 (一)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的職位之間進行; (二)已進入首批面試名單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調劑; (三)參加調劑的報考人員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四)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五)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六)進入首批調劑名單人員不再參加遞補。 二、調劑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報考人員從即日起,可以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http://www.mohrss.gov.cn)、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http://www.scs.gov.cn)或公務員考錄專題網(wǎng)站(http://bm.scs.gov.cn/2015),查詢調劑職位、調劑人數(shù)、考試類別、資格條件、招錄機關聯(lián)系方式等。 (二)2015年1月12日8:00至1月14日18:00期間,報考人員通過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調劑網(wǎng)頁(http://bm.scs.gov.cn/tj2015),填報申請調劑的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對調劑職位所需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在遞交調劑申請時間結束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改變申請調劑的職位。 非網(wǎng)上報名的報考人員參加調劑時,請直接與擬申請調劑的招錄機關聯(lián)系,在2015年1月14日18:00前提交書面材料供招錄機關審核。 (三)2015年1月15日8:00至1月16日18:00,招錄機關對報考本機關(單位)的調劑申請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招錄機關按照報考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的成績排序。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都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審查。調劑審查合格的人數(shù)達到規(guī)定的調劑人數(shù)后,招錄機關不再對其他人員做資格審查。 三、查詢調劑結果 調劑結束后,將形成進入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的人選名單,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和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上統(tǒng)一公布。2015年1月17日之后,報考人員可以登錄上述網(wǎng)站查詢調劑結果。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
2015年1月9日
備注:調劑原則第一條中“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是指報考人員應答的是同一類試卷。版權聲明 注:本站稿件未經(jīng)許可不得轉載,轉載請保留出處及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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